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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暖气费补发 扣缴的几点说明
2012-12-14 15:19  

各位老师:

12月14号财务处已将2011——2012, 2012——2013两个供暖季暖气补助按各位老师退休时的职级对应标准进行了计算发放,扣除2012——2013供暖季应缴暖气费后,剩余部分已发放到了工资本中,请各位老师查询核对!

2011——2012供暖季应缴暖气费已在12月工资中扣除,计算标准:所住房屋建筑面积*90%*11.8元。

2012——2013供暖季应缴暖气费计算标准:所住房屋建筑面积*90%*0.175元*120天。

暖气接口费将在2013年1月工资中扣除,计算标准:所住房屋建筑面积*35/2元。

附:发放标准对照表

取暖补贴发放标准

2012-12-06 16:14wyg

行政事业单位取暖补贴发放标准

行政人员

标准

专技人员

标准

工勤人员

标准

正厅级

3080

正高

2380

高级技师

2100

副厅级

2800

副高

2100

技师

1820

正处级

2520

讲师级

1820

高级工

1610

副处级

2240

助理级

1540

中级工

1400

正科级

1960

技术员级

1400

初级工

1260

副科级

1680

科员

1540

办事员

1400

说明:1、离退休人员按照所享受的工资待遇相对应的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工人技术等级(职务),比照在职人员标准计发。退职人员、长期病休人员比照在职人员标准的55%计发。2、执行初期、见习期、试用期工资的人员和执行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的工人,按每人700元标准计发。3、离休无职务按每人1960元标准计发,在职和退休无职务人员均按每人980元标准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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