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7日下午,离退处党总支在一楼党建活动室召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会议由党总支书记马新岭主持,各党支部书记、委员及全体在职工作人员参加。
会议传达25日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的重要精神,宣读并发放了“离退处关于做好新乡市国家文明城市复检及省级文明校园建设工作的通知”,
会议要求各党支部认清形势、压实责任、高度重视,要及时传达会议内容和通知,所有离退休职工都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离退处关于做好新乡市国家文明城市复检
及省级文明校园建设工作的通知
全体离退休职工及家属:
大家好!
为进一步做好新乡市文明城市复检及省级文明校园建设工作,持续营造浓郁的校园文明氛围,共同创造舒适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请大家按照河南科技学院“美好校园·我的家——文明10条”与学校疫情防控纪律要求,严格自己的言行,爱校如家,从我做起,讲文明、守规矩、比行动,特别做到以下要求:
1.遵守文明十条、注重文明举止。
(1)文明交通,不闯红灯,不越线,不逆行;文明停车,规范有序紧凑顺向停于停车线内;不占用消防通道。
(2)文明养犬,不在教学、办公区域遛狗,遛狗应牵绳并清理宠物粪便。
(3)不在非晾晒区、特别是花木上扯绳处晾晒衣物。
(4)不飞线充电,不在楼道堆放杂物。
(5)不在教学区领孩子嬉戏;
(6)爱护花草,不在公共绿化带内种菜。
(7)不在禁烟区吸烟,不乱扔烟头。
(8)垃圾要扔在垃圾箱内,有盖子的垃圾箱扔完垃圾要及时盖上盖子。
2.组织学习《文明城市应知应会》(待新乡市下发后再发给大家)
3.配合做好入户调查;具体做法根据市里要求另行通知。
4.校文明办校园文明督察队,在校园内实行分区域文明督察,进行现场提醒、规劝,对不按要求乱停乱放的车辆,依据《河南科技学院精神文明奖管理办法》(修订)、河南科技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校院车辆停放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扣发责任人一定比例的精神文明奖。设置“文明晒台”,定期曝光各种校园内与“文明十条”要求不相符的行为现象。全校师生员工均可参与监督,可随时将自己发现的不文明行为拍照并发送至校文明办邮箱,校文明办将定期整理并更新至“文明晒台”进行曝光。
10月下旬新乡市将迎接国家文明城市复检工作,学校作为必查观测点,11月省级文明校园建设将随即进行,相关复检组会深入校园开展文明验收、督查工作。新乡市国家级文明城市历时17年创建成果,复检未通过,将直接暂停或取消该称号,我们单位的文明校园建设和全体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的城市文明奖与此紧密挂钩,事关我们每一位职工的切身利益,更是我们职工和家属文明素养的综合体现,请大家共同努力,文明创建、人人参与,文明成果、人人享用。
祝大家身体健康!生活幸福!
离退休职工管理处党政
2021年10月25日